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位置地图

学习广角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学习广角

绿色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

发布于:2024-06-21 

费亮   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绿色施工监理工作特点

1.1、工程监理单位应对绿色建筑工程监理承担监理责任,绿色建筑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2、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绿色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3、绿色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遵循本导则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外,还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绿色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2.1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应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实施。监理规划应包含绿色建筑的监理范围、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的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2.2  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绿色建筑工程特点,在绿色建筑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绿色建筑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绿色建筑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绿色建筑特点、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的监理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3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绿色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已批准的绿色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绿色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的,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审查绿色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主要包括:工程地点、工程特点(包含土石方与地基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保温及防水工程、安装工程)、施工环境、工程参建单位等。

2  编制依据。

3  绿色建筑建设目标、绿色施工目标。

4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5  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应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等五个方面所采用的技术措施。

6  绿色施工技术措施。应包括施工管理、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六个方面所采用的技术措施。

7  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的资料管理等。

2.4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的绿色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目标、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5  项目监理人员应熟悉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并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6  项目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审查合格的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批同意的绿色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

2.7  项目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绿色建筑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及见证取样送检。材料、构配件、设备应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绿色建筑相关建设标准的规定。

2.8  项目监理人员应根据所监理的绿色建筑工程特点,在监理旁站方案中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并应按监理旁站方案进行旁站,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2.9  项目监理人员应检查绿色建筑的四节一环保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应采用监理通知单等形式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并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的规定程序进行控制。主要检查内容有:

1  节地与室外环境的土地利用、室外环境、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2  节能与能源利用的建筑与围护结构、供暖通风与空调、照明与电气、能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节水系统、节水器具与设备、非传统水源利用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材料节约和利用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  室内环境的声环境、光环境与视野、热湿环境、空气质量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2.10  项目监理人员应检查绿色施工的四节一环保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绿色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应采用监理通知单等形式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并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的规定程序进行控制。主要检查内容有:

1  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建立情况,环境保护计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制定情况。

2  环境保护的资源保护、人员健康、扬尘控制、废气排放控制、建筑垃圾处置、污水排放、光污染、噪声控制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3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材料选择、材料节约、资源再生利用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节约用水、水资源利用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  节能与能源利用的临时用电设施、机械设备、临时设施、材料运输与施工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6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的节约用地、保护用地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2.11  项目监理人员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等相关标准的规定,对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和验收。

2.12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报告及绿色建筑工程资料,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遵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进行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对预评价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报告。

2.13  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对星级评价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报告中签署意见。

2.14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绿色施工批次评价,对批次评价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绿色施工批次评价结果签认。

2.15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的规定,组织绿色施工阶段评价。对阶段评价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绿色施工阶段评价报告中签署意见。

2.16  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绿色施工星级评价,对星级评价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绿色施工星级评价报告中签署意见。

2.17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绿色建筑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当设计变更涉及降低绿色建筑等级时,尚应审查绿色建筑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原绿色建筑等级评审机构审查意见。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绿色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绿色施工监理要点

3.1  施工管理

3.1.1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组织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并落实各级责任人。

3.1.2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1.3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工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1.4  施工前,施工项目部应组织绿色施工技术交底。

3.2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利用

3.2.1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控制项监理要点

1  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实施动态管理。

2  施工临时用地应有审批用地手续。

3  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人文景观保护要求、工程地质情况及基础设施管线分布情况,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并应报请相关部门核准。

3.2.2  节约用地监理要点

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尽量减少占地。施工总平面布置宜能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等,职工宿舍宜满足2m2/人的使用面积要求。

2  应在经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组织施工。

3  场内交通道路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应根据现场条件合理设计。

4  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布置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应与原有及永久道路兼顾考虑,并充分利用拟建道路为施工服务。

5  应采用预拌混凝土。钢筋加工宜配送化,构件制作宜工厂化。

6  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宜采用结构可靠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可重复使用的装配式结构。

3.2.3  保护用地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2  施工现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山地、荒地作为取、弃土场的用地。

3  施工后应恢复植被。

4  深基坑施工方案应通过专家论证,并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保护用地。

5  在生态脆弱的地区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貌复原。

6  地下水位控制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且不应对相邻地表和建筑物产生有害影响。

3.3  节能与能源利用

3.3.1  节能与能源利用控制项监理要点

1  对生产、办公、生活和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节能控制措施。

2  对主要耗能设备应定期进行能耗计量核算。

3  施工现场不应使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和产品。

3.3.2  临时用电设施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采用节能型设施。

2  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管理制度应齐全并落实到位。

3  现场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规定,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采用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宜大于80%

4  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宜分别计量。

5  施工现场宜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太阳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

3.3.3  机械设备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与机具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节能、高效、环保的规定。

2  临时用电设备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3  施工机具资源应共享。

4  施工现场应定期监控重点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情况,并有记录。

5  施工现场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并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3.3.4  临时设施监理要点

1  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宜结合日照、风向等自然条件,合理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和外窗遮阳设施。

2  临时施工用房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应使用热工性能达标的复合墙体和屋面板,顶棚宜采用吊顶。

3.3.5  材料运输与施工监理要点

1  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能源消耗。

2  施工现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采用能耗少的施工工艺。

3  施工现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

4  施工现场应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和冬季施工的时间。

3.4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3.4.1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控制项监理要点

1  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应将节水指标纳入合同条款。

2  施工现场应有水计量考核记录。

3.4.2  节约用水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用水定额。施工现场应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

2  施工现场供、排水系统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且合理适用。

3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且应采用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

4  施工中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5  混凝土养护和砂浆搅拌用水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且应有节水措施。

6  管网和用水器具不应有渗漏。

7  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应使用自来水。

3.4.3  水资源利用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宜建立基坑降水再利用的收集处理系统,基坑降水应储存使用。

2  施工现场宜有雨水收集利用的设施。

3  冲洗现场机具、设备、车辆用水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且应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4  生产、生活污水宜处理并使用。

5  施工现场的非传统水源利用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且应检验合格。

3.5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3.5.1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控制项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根据就地取材的原则进行材料选择并有实施记录。

2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制度。

3.5.2  材料选择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应编制材料计划,施工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

2  临建设施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采用可拆迁、可回收材料。

3  施工现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利用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降低混凝土和砂浆中水泥用量;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使用要求、施工条件、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3.5.3  材料节约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降低材料运输损耗率。

2  施工现场线材下料损耗率应低于定额损耗率。

3  面材、块材镶贴,应做到预先总体排版。

4  施工现场应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5  施工现场应提高模板、脚手架体系的周转率。水平承重模板宜采用早拆支撑体系。

6  临建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宜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宜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

7  主体结构施工宜选择自动提升、顶升模架或工作平台。

3.5.4  资源再生利用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建筑余料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合理使用。

2  施工现场板材、块材等下脚料和撒落的混凝土及砂浆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科学利用。

3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和市政道路。

4  现场办公用纸应分类摆放,纸张应两面使用,废纸应回收。

5  建筑材料包装物回收率宜达到100%

3.6  环境保护

3.6.1  环境保护控制项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包括环境保护内容的施工标牌。

2  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

3  现场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

3.6.2  资源保护监理要点

1  施工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取保护场地四周原有地下水形态,减少抽取地下水措施,或采取基坑封闭降水措施。

2  施工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及污染物排放采取隔离措施。

3  施工现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设置连续、密闭、能有效隔绝各类污染的围挡。

3.6.3  人员健康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办公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开布置,生活设施应远离有毒有害物质。

2  生活区应有专人负责,应有消暑或保暖措施。

3  现场工人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的有关规定。

4  从事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和强光、强噪音施工的人员应佩戴与其相应的防护器具。

5  深井、密闭环境、防水和室内装修施工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自然通风或临时通风设施。

6  现场危险设备、地段、有毒物品存放地应配置安全醒目标志,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取有效防毒、防污、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

7  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

8  食堂各类器具应清洁,个人卫生、操作行为应规范。

9  现场应设有医务室,人员健康预案应完善。

3.6.4  扬尘控制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或喷雾设备降尘,并有专人负责。

2  对裸露地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渣土、垃圾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取抑尘措施。

3  运送土方、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

4  现场进出口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设冲洗池和吸湿垫,保持进出现场车辆清洁。

5  易飞扬和细颗粒建筑材料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封闭存放,余料应及时回收。

6  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取遮挡、抑尘等措施。

7  拆除爆破作业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取降尘措施。

8  高空垃圾清运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封闭式管道或垂直运输机械完成。

9  现场采用的散装水泥、干混砂浆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取密闭防尘措施。

3.6.5  废气排放控制监理要点

1  进出场车辆和机械设备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年检要求。

2  电焊烟气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规定。

3  现场不应存在燃烧废弃物。

3.6.6  现场建筑垃圾处置监理要点

1  建筑垃圾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分类收集、集中堆放。

2  废电池、废墨盒等有害的废弃物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封闭回收且不混放。

3  有毒有害废物分类率应达到100%

4  施工现场垃圾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分为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两类,且定期清运。

5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30%

6  碎石、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用作地基、路基回填料,开挖土方应合理回填利用。

3.6.7  现场污水排放监理要点

1  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周边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设排水沟。

2  试验室养护用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  现场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并定期清理,或设置可移动环保厕所并定期清运、消毒。

4  工地厨房应设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5  雨水、污水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分流排放。

6  工程污水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取去泥沙、除油污、分解有机物、沉淀过滤、酸碱中和等处理方式,实现达标排放。

3.6.8  光污染监理要点

1  夜间焊接作业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挡光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2  工地设置大型照明灯具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防止强光外泄措施。

3.6.9  噪声控制监理要点

1  施工现场应采用先进机械、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且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2  施工现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噪声监测点,对噪声进行动态监测,夜间施工噪声声强值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

3  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和周边住宅区。

4  混凝土输送泵、电锯房等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吸声降噪屏或采取其它降噪措施。

5  吊装作业指挥应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

6  施工作业面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隔声设施。

返回
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COPYRIGHT © 2018    技术支持:徽洋软件
最佳浏览环境:1920*1080 屏幕分辨率 IE8.0 以上
www.ahtianhan.com 站长统计           皖ICP备12016835号-1